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1月公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公示期与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做了新规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三个月变为一年。所有行政处罚最长公示期由一年变为三年;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模板也有所更新,具体修复流程如下:
第一步:查看行政处罚信息是否达到最短公示期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
第三步:提交修复申请
第四步:查看修复申请
第五步
企业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自行查看修复指南和流程指引。相关模板可通过网站或文后下载。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