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18-07659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7-05
文 号 泰政办发〔2018〕90号 时 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泰兴市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1.畜牧业生产总体情况。畜牧业是泰兴市传统优势产业,是全国第一批生猪超百万养殖大县,先后被国家、省授予生猪调出大县、江苏省生猪产业大县、江苏省生猪特色产业基地,近年来泰兴市畜牧业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至2016年底,全市肉类总产量10.8万吨,畜牧业生产总产值3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9.1%,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1300多元。规模化程度高。现有规模养殖场户808个(生猪栏存200头,家禽存栏1万羽,山羊存栏600只,牛栏存50头以上),其中栏存生猪1200头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79家,存栏25.8万头,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74.6%。栏存6万羽以上蛋禽场7家栏存81.6万羽;存栏奶牛50头以上的奶牛场8家栏存2717头;山羊存栏600只以上的2个,栏存山羊4103只,大型规模养殖场96家,中小型规模养殖场712家。设施先进。目前我市年上市2000头以上生猪规模企业和省级以上畜禽规模企业基本都进行了猪舍或鸡舍标准化改造、设施先进,规模猪场建有限位栏、产仔栏、保育栏,安装饲料颗粒机、自动饮水机、刮粪机,湿帘、冷风机、排风扇、可视化监控、全自动喂料系统、应用物联网技术;规模禽场安装梯形鸡笼、全封闭式温控设施、刮粪机、锅炉加热育雏舍;规模奶牛场安装管道式挤奶设施、48位的挤奶厅和提桶式挤奶车,制冷罐,全混日粮(TMR)饲喂设备,铡草机,乳品检测仪等先进设施。发展态势优良。全市已建成10家大型养殖场建立15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罐和100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实现了沼气发电。200多家养殖场建立中小型沼气池、30多家禽场采用刮粪机。污水处理设施4家,有机肥生产厂2家,基本具备了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工体系完备。已建成百汇农发、永盛科技、平顺皮革等畜禽加工产业;澳华农牧、九鼎科技等饲料加工产业。全市已建成种猪繁育基地2家,种公猪站1家,饲料加工厂3家,兽药企业4家,标准化屠宰场2家,形成了以猪头、毛、皮、肉、血、蹄、内脏等七大系列精深加工产品,“金洋宇”、“华衡亿”等品牌生猪、“美味鲜”、“脆巴香”等品牌卤制品和猪肉干成为泰州市名特产品,全市猪肉及猪副产品加工产值达120亿元,至2016年全市先后成功创建了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46家、绿色产品2个、无公害畜产品21个。省级畜牧养殖龙头企业2家、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家;泰州市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8家。

  2.畜牧业产业布局。我市以绿色发展,提质增效为核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优化产业布局,确定了畜禽养殖控制区域主要包括主城区、副中心以及工业园区的济川街道办、黄桥镇、滨江镇、虹桥镇、姚王镇;畜禽适宜养殖区域,主要包括古溪、分界、元竹、珊瑚、广陵、河失、新街等乡镇;其它区域主要包括张桥、根思、曲霞、宣堡等乡镇;至2020年全市生猪栏存总量63.5万头、家禽9万猪当量、草食畜禽9.5万猪当量。

  3.农用地规模和种植业情况。泰兴市土地总面积116964.83公顷,其中农用地79647.91公顷(耕地6667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10%,建设用地25602.89公顷,未利用地11714.03公顷。土地形态以平原为主,河流纵横其间,地势东、北高,西、南低,由东北向西南渐次倾斜,按地形特征,全市地貌可分平原、河流、滩涂地3种形态。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92万公顷,其中:粮食面积9.64万公顷,总产量73.5万吨,油菜面积0.83万公顷,总产量2.24万吨,蔬菜(含瓜果)播种面积2.83万公顷,总产量97.64万吨。全市2016年有机肥施用面积为3.8万亩,2016年有机肥用量1.5万吨。

  4.畜禽养殖和粪污产生量。泰兴市是畜牧大市,2016年上市生猪113万头,肉禽1160万羽,肉羊42.5万只,蛋鸡存栏440万羽,奶牛栏存2950头,产生粪污187万吨左右。

  5.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现有各类粪便处理设施 58万立方米,主要建有漏缝式水泡猪舍、自动刮粪机、固液分离机、层叠式鸡笼、梯形鸡笼、氧化塘、三级化粪池、封闭式堆粪棚、防渗防漏的贮粪池等各种粪污处理设施;现有沼气工程161处,其中200立方米沼气池35家、300立方米沼气池17家、500立方米沼气池3家、1000立方米沼气池3家、1200立方米沼气池10家,通过堆积发酵、沼气发电、生物降解、生物还田等处理方式,我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在85.3%以上;同时我市加快小散养户养殖密集区粪便处理,2016年古溪镇常桥村、刁网居委会,分界镇开绿村、沿界村,黄桥镇野屋村,元竹镇兴杨村,新街镇新街居委会,河失镇三军村等8个村作为非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试点村(居),投入资金1000万元。采用农牧结合、“户用蓄粪池十田头调节池十大田利用”模式,建有383个调节池(50立方米/个)。

  6.种养结合情况。我市坚持绿色环保、畜地平衡发展理念,按照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排放的科学要求,各规模养殖企业按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的要求提高基础设施,装备和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化粪池、堆粪场、氧化塘、刮粪机等;推广应用“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农牧结合如猪—沼---果蔬粮模式、洋宇模式、“户用蓄粪池+田头调节池+大田利用”的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养殖场+沼气工程+大田利用”、“粪便堆沤处理生产商品有机肥”、异位发酵床等技术模式。全市85%的规模养殖场采用农牧结合模式,畜禽粪污经过堆积、熟化、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后还田,部分蛋鸡场粪污生产有机肥进入市场销售。

  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渠道和利用总体状况。我市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主要是通过蓄粪池、沼气罐(池、包)堆粪场、大田调节池等设施储存经堆积、熟化、发酵后,粪渣、污还田,用于种植业生产,产生沼气发电。少数大型规模场建有沼气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作为灌溉用水,沼渣还田。有两家猪场建成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部分蛋鸡场通过阳光棚等经简单晒制生产初级有机肥销售苗木和蔬菜基地。全市畜禽粪污主要经简单堆积发酵、畜粪池熟化后,作为有机肥用于种植业生产,实行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还田,无直排现象发生。

  二、项目实施目标

  按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总体目标为:全市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万只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和补助方式

  1.畜禽粪污治理技术路线。全市畜禽粪污治理原则实行整县推进、填平补齐的原则,按存栏1头猪当量配有0.4立方米蓄粪池等各类贮粪和堆粪的处理设施,并配有0.2亩农田标准。

  一是畜禽非规模养殖密集村及小规模养殖密集村组采取“户用蓄粪池+大田调节池+还田”的技术模式。

  二是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主要采用“干清方式+场用蓄粪池(沼气池(罐))+大田调节池+还田”的技术模式。

  三是大型规模养殖场(3000头以上)采用综合的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是 “养殖工艺改进(雨污分离、干清粪设施改造、漏粪板式自动刮粪机等)+场用集粪池(沼气池、沼气罐等)+大田调节池+还田” 的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养殖工艺改造+沼气池(沼气包、沼气罐等)+氧化塘或污水处理设施+还田”的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养殖工艺改造+异位发酵床+生产有机肥+用于苗木和蔬菜种植”等多种综合粪污处理模式。

  四是蛋鸡、肉禽、奶牛采用堆粪场、阳光棚等工艺处理利用畜禽粪污。

  2.实施主体和内容

  2.1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是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万只以上),兼顾小散养殖户,主要是畜禽非规模养殖密集村的散养户(全村散养户猪当量3000头以上)。

  2.2实施内容

  2.2.1非规模养殖密集村和小规模养殖密集的村组采用“户用蓄粪池十田头调节池十大田利用"模式处理利用,我市古溪镇横垛居委会、西雁岭、顾庄、尹垛、皂桥、周庄、野芹、古溪村;分界镇赵庄、王厂、官庄、耿厂、野庙;黄桥镇前进、双桥;新街镇霍庄、河西;元竹镇成庄、潘元;珊瑚镇徐家庄、二河新村、根思乡老叶村,共计22个村新建田间调节池(50m3/个)3.685万立方米(737个),运粪车28辆及相关配套设备。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政府财政资金950万元。

  2.2.2 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年上市3000头以下猪当量)采用“蓄粪池(沼气池、沼气罐)+大田调节池+还田”处理利用,所有养殖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根据现有养殖规模,使处理设施达到规定标准或增建后达到规定标准。全市申报建设的712个场(户),新建蓄粪池(集粪池)8万立方米、堆粪场(阳光棚)2.1万立方米、田间调节池(50m3/个)1.6万立方米(320个),粪污输送管道(含场内雨污分离管道)1万米。补助方式为新建蓄粪池补助75元/立方米,田间调节池(50m3/个)补助75元/立方米、堆粪场(阳光棚)补助30元/平方米,粪污输送管道(沟)补助20元/每米。

  2.2.3全市96个大型规模养殖场,采用综合粪污处理方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保证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达到100%的装备配套率,适当提档升级。共新建蓄粪池(集粪池)7.2万立方米、沼气池(沼气包)12万立方米、氧化塘16万立方米、堆粪场(阳光棚)0.9万立方米、田间调节池1.2万立方米(240个),粪污输送管道(含场内雨污分离管道)5.2万米,12个养殖场(户)改建清粪方式畜禽舍5万平方米;1家建奶牛发酵床1500平方米;新建污水工业化处理厂2座,共计日处理能力为180吨;异位发酵床2处,日处理能力为100吨;新建有机肥厂6个,年生产能力为3.6万吨,改建履带式清粪设备20套。 补助方式。根据确认的投资额,按中央财政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的总和减去非规模养殖密集村和中小规模养殖场补助资金后的余额,按比例进行补贴;同时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投入超过50万元的场(户)也适用本补助方式。

  2.2.4项目财政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资金筹措使用

  项目总投资119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50万元,自筹资金(包括项目整合资金和市政府财政资金)为 8277万元。

  

扶持

主体

技术

模式

建设内容

建设容积和数量

(万m3

总投资额(万元)

中央补贴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22个非规模养殖和小规模养殖密集村组

户用蓄粪池十田头调节池十大田利用

田头调节池(50m3/个)

3.685(737个)

1474

1000

474(市财政资金)

运粪车28辆仍应相关配套设备

28辆等

476

476(市财政资金)

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

“蓄粪池(沼气池、沼气罐)+大田调节池+

还田”

蓄粪池(集粪池)

8

2400

600

1800

堆粪场(阳光棚)

2.1

315

63

252

调节池(50m3/个)

1.6(320个)

480

120

360

粪污输送管道(雨污分离管(沟)

1万米

80

20

60

合计

3275

803

2472

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或粪污投资额超50万元中小型养殖场

建设集粪和堆粪处理设施

蓄粪池(集粪池)

7.2

2160

1847

4805

沼气池(沼气包)

12

720

调节池(50m3/个)

1.2(240个)

360

氧化塘

16

480

堆粪场(阳光棚)

0.9

135

养殖工艺改造和新型粪污

设施

12户清粪方式改建畜禽舍

5万平方米

1000

履带式清粪设备

20套

500

污水工业处理厂2座

日处理能力为180吨

216

异位发酵床2处

日处理能力100吨

240

有机肥厂8个

年生产能力3.6万吨

395

1家奶牛发酵床

1500平方米

30

粪污输送管道雨污分离管(沟)

5.2万米

416

合计

6652

1847

4805

参观学习、培训、验收等工作经费

50

50

(市财政)

合计

11927

3650

8277(市财1000万元)

  

  

五、时序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7年6月到2017年12月:60%畜禽非规模养殖密集村和小规模养殖密集村组建设到位;40%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照粪污处理设施标准,建设到位。50%大型规模养殖场按实施要求全部建设到位。

  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畜禽非规模养殖密集村粪污建设全部完成;60%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照粪污处理设施标准,全部建设到位。50%大型规模养殖场全部按实施要求,全部建设到位。

  2018年11月:泰兴市政府组织专家验收组对申报建设养殖场和项目进行验收。

  2018年12月:对项目实行总结、软件资料归档管理,并向省申报验收。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环保、国土、分管领导和重点乡镇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农委、环保、财政、水务、城管、国土、公安、宣传、效能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市农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农委和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各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履行项目规划引导、指导服务、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等职责,构建多领域多部门联合推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推进整体联动机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职责任务,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和组织指导、沟通协调等。各乡、镇(街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有序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村(居)设施和养殖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长效管理措施等。各村落实养殖场(户)自建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蓄粪池并自备粪污输送设备以及大田调节池规划和建设,认真落实畜禽粪资源化利用利用措施和方法;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经纪人,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和完善配套政策。为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市政府将按制定实施方案足额及时配套财政资金,同时统筹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支持各类主体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政府对非规模养殖密集村使用田头调节池粪污的农田补助15元/亩,市财政对项目资金和市政府配套资金实行严格管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四)创新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加快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积极协调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种养对接,鼓励农民在稻麦等大田作物施用有机肥,建立种养结合机制。加强调节池管理和运作,对建成的调节池以村(居)为单位实施编号管理,并规划分配落实好使用和管理调节池的养殖户。同时,鼓励养殖场(户)自行将粪污输运到田头调节池;镇(街道)、村(居)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服务费用实行市场化运作,服务组织与养殖场(户)签订粪污清运合同,并向养殖场(户)收取粪污清运费,负责将养殖场(户)的蓄粪池内粪污运输至田头调节池,服务费每月结清。

  (五)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激励机制。各乡、镇(街道)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列入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年底由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对全市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的重点镇(街道)进行奖励。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力、生态破坏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党政负责人进行追究。

  (六)做好项目服务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指导专家组,加强指导服务,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指导实施主体根据饲养畜禽种类和数量进行粪污处理设施选择、改造和建设。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政策,充分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市农委等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指导,大力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沼—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七)制定好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和执法监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市、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巡查网络,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管控。及时发现偷排乱排行为,进行教育制止,组织相关部门跟进、查处,环保、水利、城管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果断措施严堵乱排、乱放现象。环保部门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依规督促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对畜禽养殖场实行常态化监管,通过专项督查、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手段,建立农业、环保等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治理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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