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兴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兴市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邮编:225400;电话:0523-87633976;传真:0523-87766227;电子邮箱:txzw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完成情况
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要求住建、自规部门和乡镇(街道)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层级等要素,适时修改完善“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等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并向社会依法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策标准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当公示的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征收项目立项后,发布房屋征收调查公告并在征收现场张贴,入户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5日。拟制补偿方案(草案)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后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和听证会情况,将补偿方案修改意见、正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补偿结果现场公开。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老弱病残困难户及最低保障对象的补助情况、各户补偿安置协议、监督举报电话等均在征收项目现场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被征收人随时掌握与之息息相关的信息,消除他们“先签约吃亏,后签约沾光”的顾虑,以此促进整个征收地块签约腾房的进度。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选择补偿方式的通知、补偿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邀请两名社区工作人员随同作为见证人,见证送达过程。信息化手段公开。通过建立房屋征收信息系统,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化水平和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便捷性。2021年,我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条。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情况
1.做好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力求及时准确上传信息。制定下发了《泰兴市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表》,要求各栏目内容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对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确保信息质量。2021年,我办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64条,被采用信息35条。及时回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站信息发布没有出现有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信息、非法链接等问题现象。
2.加大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力度。要求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禁止委托第三方机构自编自发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合规、准确、有效。2021年我市各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5075条,转发上级推送信息540条,互动交流2524次,较好完成了日常信息发布、交流和上级转发任务。根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新媒体目录,并及时将新设的政务新媒体录入备案检查系统,确保所有政务新媒体都纳入监管范围。近年来,我市政务新媒体实现了安全有序运行,未出现安全、泄密等重大事故。
至目前,我市政务新媒体由统计初期的55个,压减整合至11个(涉及8家单位,其中微信订阅号8个,微信服务号1个,微博1个,抖音短视频1个)。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有关要求,我市所有政务新媒体均已录入省和全国的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实现了常态化监管。
3.检查通报情况。为保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我办明确专人负责运行监测工作,实行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测检查制度。今年以来,我们已进行了44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8条,涉及6家单位的8个新媒体,其中“留言未及时回复”12条,“超过一周未发布信息”5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做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近期抽查结果显示,各家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较之前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
(三)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适时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配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督促、指导力度。
2.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泰兴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泰兴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泰兴市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泰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使政府网站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督查调研。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明确,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市级部门绩效考核和乡镇(街道)、园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分值权重不低于4%;继续开展常态考核检查和不定期调研,实时掌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健全政策解读机制,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3.培训宣传。我办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领导干部培训科目,通过以会代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教育,切实提高工作水平。2021年,我办组织了3次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3 | 0 | 0 | 0 | 0 | 7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2 | 0 | 0 | 0 | 0 |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0 | 3 | 0 | 0 | 0 | 0 | 7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办理程序。结合日常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通过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每个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及时进行登记,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畅通申请渠道。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申请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请。所有申请渠道均安排人员进行信息收集,保证申请人申请信息在第一时间被受理。强化沟通联系。对收到的每件依申请公开,均及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特别是针对申请内容不明确以及因保密要求不能公开的,第一时间通过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申请内容,确保申请答复内容与申请需求相符。2021年,我办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受理73件,答复73件。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2 | 0 | 0 | 0 | 2 | 3 | 0 | 2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等等。
2022年,我办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府及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答复部门,确立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大部分基层政府收到政府信息申请材料时临时确定责任科室,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业性、规范性和统一性。要求各单位确立专门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2.强化责任意识,树牢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彰显法治的公平正义以及法治政府的公信力。强化阳光政府理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主动或者依申请全面公开,把为人民服务的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继续深化公益征收、公平补偿和程序正当理念,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征收程序合法。
3.加强工作衔接,做到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内设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关的长效联系机制,共同探索预防和化解政务公开过程中矛盾争议的有效举措,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与执法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兴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