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局、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泰州市、泰兴市关于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精神,切实做好全镇试点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宣堡镇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季 成、肖 波
副组长:褚 鹏、陈建国、周 鑑、陈宝民
成 员:赵良辉、刘颖敏、姚 盼、李留贯、耿龙建、张永杰、姚满江、顾 君、封 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局,刘颖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分工及人员变化,由新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宣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12日
宣堡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根据泰兴市《关于申报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泰兴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积极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衔接,结合我镇各村(居)人口面积、班子凝聚力、农民参与积极性以及二轮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郭寨村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工作要求,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为国家、省、市研究制定衔接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积累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证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2.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大事项经集体协商一致,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3.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在不违背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
4.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的总体要求,审慎稳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试点工作采取压茬推进的方式进行。2021年,选择郭寨村先行开展试点,研究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体制机制,到2022年6月,先行试点基本完成。2022年7月,根据试点工作,分析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全镇延包试点工作,到2024年全面完成。
四、试点内容
1.摸底调查承包现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工作。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摸清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三是摸清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四是摸清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地等情况。
2.探索开展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试点村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选举延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延包方案、制定重大问题处置办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3.探索延包具体办法。依据调查摸底结果,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分类处置办法和承包经营权益有效实现形式。一是直接延包。对于人地矛盾较小的村组,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不作任何调整,直接按照二轮承包现状进行延包。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在管理系统内统一进行变更。二是土地整理。对集体预留、复垦新增等集体土地被农户无偿占用,以及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试点村要加大公共空间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土地资源,为二轮承包到期延包提供物质基础。三是依法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情况,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和市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4.探索建立解决人地突出矛盾机制。继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有依法收回土地或集体预留地的,可用于照顾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农户,也可优先低价流转给这些农户。
5.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鼓励有条件的村组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
6.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机制。在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与农户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有效衔接。
五、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1月-4月)。镇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方案制定。试点村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2.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5月-12月)。试点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征求试点村组群众意见,摸清试点村组二轮承包和目前人口、耕地,农户承包地,集体预留地,缺地少地农户等基本情况。
3.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试点村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和工作机制,完善承包合同,办理承包期限变更等,基本完成延包工作。
4.总结推进阶段(2022年7月-2024年6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延包试点工作程序和各类矛盾纠纷处置案例,扩大试点范围,全镇推进试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承包合同,实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宣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及时调查研究问题,总结试点经验;财政部门落实好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相关土地调查和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司法部门重点指导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安部门提供相关人口户籍资料;民政、综治信访、妇联等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试点村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形成镇、村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农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试点。
3.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安排专项预算,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加强工作经费管理,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强化风险防范。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掌握和反映试点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和具有共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广泛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重大政策的及时请示报告。对局部性问题,可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通过差异化措施予以解决。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村承担纠纷调处主体责任,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