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有效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市人社局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宣堡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季 成 宣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建文 宣堡镇人大主席
侯志青 宣堡镇党委副书记、宣传统战委员
陈建国 宣堡镇纪委书记
田中年 宣堡镇副镇长
褚 鹏 宣堡镇副镇长
周 鑑 宣堡镇副镇长
孔 飞 宣堡镇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
陈宝民 宣堡镇政法委员
严永庆 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文建 宣堡镇派出所所长
张余明 市场监管局宣堡分局局长
张永杰 宣堡镇财政所所长
杨石磊 宣堡镇司法所所长
刘玉明 宣堡镇综治办主任
汪晓敏 宣堡镇工会副主席
吴 辉 宣堡镇农技中心主任
李留贯 宣堡镇招商局局长
姚满江 宣堡镇村建站站长
周国斌 宣堡镇法律服务所主任
叶 锐 宣堡镇人社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宣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日常工作,叶锐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