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民〔2020〕115号
关于迅速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列入省高质量发展和泰州综合考核重要指标,是今年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最新指示,我局会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今年的上门服务实施方案(泰民[2020]112号),为不断壮大服务队伍,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决定即日起迅速启动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服务对象
2020年8月份登记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范围内居住的80周岁以上的低保、五保、三无老人以及社
会老人,不包括入住在养老机构的老人。
服务内容包含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打扫地面、清洁灶具、清洗碗筷、清理杂物、整理床铺、修剪指甲、测量血压、安全常识宣传、清洗卫生间、清洗衣服、清洗鞋袜、洗涤被套、理发、理疗按摩、推拿、代充煤气、代购物品、收发邮件、送餐等二十项服务。由老年人根据实际需求任意选择免费接受服务。
三、 服务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前,每人每月接受上门服务3次,每次至少提供1项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累计服务12次,原则上每月上中下旬各一次,且服务项目不少于3种类型。
四、服务组织
由各村(居)社会工作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聘请本村(居)闲余劳动力、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对象、低收入农户、老干部、老党员、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钟点工等承接上门服务工作。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村(居)须迅速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腾出用房,组建队伍,搭建平台,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服务。
五、服务方式
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排服务人员上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根据情况每户安排1-2名服务人员。乡镇(街道)民政办进行实时监管,统计服务情况。市民政局对服务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并进行抽查。时间紧任务重,鉴于目前养老信息平台和手机APP系统仍在开发中,请各乡镇(街道)即日启动开展服务,服务信息及时填写至《泰兴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表》(附件),待平台系统开发运用后批量导入。
附件:泰兴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表
泰兴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泰兴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表
乡镇 (街道) | 村(居) | 老人身份证 | 老人姓名 | 老人联系 方式 | 服务 项目 | 服务 地址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服务时长 | 组织 名称 | 服务人 员 | 服务人员 身份证 | 联系方式 |
备注:若老人没有电话,填写亲邻或村(居)网格长的联系方式,括号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