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类风险挑战长期存在大背景下,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更加充分发挥“三农”对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压舱石”作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对照“十四五”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三农发展全省样板先行区”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稳住“三农”基本盘,切实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泰兴打造产城融合、“三生”协同的标杆城市贡献“三农”力量。
一、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严格落实稳产保供责任
1.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做好耕地排查,继续腾退草坪种植和低效设施农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新建高标准农田7.8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亩,完成耕地轮作5000亩以上,申报省级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项目2个、耕地质量建设试点项目1个,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2.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27.4万亩以上。扶持培优种业龙头企业,加快助力种业振兴。大力推广南粳5055、宁麦13等优良品种,建设农业产业示范展示基地10个、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方15个,确保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覆盖率100%、粮食总产稳定在12.65亿斤以上。加强智能粮库建设,深入推进产运储加销全链条节粮减损,完成县级储备粮增储5000吨。强化粮食安全教育,高标准落实好粮食节约行动。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3.优化油料蔬菜市场供应。全面推广“双低”油菜品种,稳步开展稻油轮作,适度恢复油菜种植,保证全市油菜面积稳定在8.8万亩以上。加快设施农业宜机化、标准化建设,推广膜下滴灌、水肥药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划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1万亩,确保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45万亩以上。
4.保障养殖产品稳定供给。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稳步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市能繁母猪栏存2.6万头以上,设计栏存生猪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50户以上。支持发展多营养层次养殖,规范增殖放流,确保全市水产养殖面积总体稳定,优质水产品养殖面积占比达88%、水产健康养殖比重80%以上。持续壮大以河蟹、虾类为重点的水产加工,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5.提高农机装备应用水平。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落实农机购置、报废更新等补贴政策,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加速推进全省首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整体推进县建设,建成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乡镇(街道)5个。实施省级现代农机装备与示范推广等重点项目,建立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泰州市级标准园4个、省级标准园2个,全市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达6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5%以上。
6.加强重大灾害防范应对。加快农村自动气象监测站建设,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快速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农村地区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95%以上。加强小麦、水稻等重大病虫预测预报,强化生猪养殖场(户)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畜禽生产疫病防治举措,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应对水平。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切实提高供需调解、调运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
二、深入推进富民强村工程,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年度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专项考核办法,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加大对黄桥革命老区的帮促支持力度。继续开展消费帮促活动,支持邮政公司通过同城配送等寄递服务拓宽消费帮促农产品返城、外销渠道,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开发园区、乡镇(街道)每年安排不低于30%的工会福利经费购买消费帮促农产品,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经济薄弱村农产品进食堂。规范建设富民强村产业基地,常态化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帮扶,不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年收入不低于7000元,重点帮促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18万元,经营性收入低于50万元的重点帮促村减少20%左右。
8.健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为重点,继续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深入开展村级月度分析排查,及时落实救助措施。不断优化落实联系帮办制度,发挥镇村党员干部作用,全面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体系,强化帮促政策梳理、优化、调整,深入实施防贫保险,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高于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增幅。
9.拓宽村级经济发展渠道。鼓励村(居)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开发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打造“一村一品”“一村多品”。推广“村村抱团、整镇推进”发展模式,鼓励村(居)参与乡镇统筹兴建、运营的增收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物业经济、“飞地”经济,多措并举拓展发展空间。深入推进“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放大村、企、民三方共赢实效。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与经营管理人员待遇报酬增长挂钩机制,强化农村“三资”平台实时监管。全市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累计达120个。
10.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持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激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争创泰州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推动农民创业增收。强化就业岗位开发,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发展共享用工,规范发展家政服务、物流服务、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有序组织农民参加各类培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6500人次、职业教育社会培训10000人次以上,确保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在8%以上。
11.合理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扎实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优化社保缴费档次设置,1000元以上缴费人数占比30%以上。巩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征地项目安置率达100%。优化完善“15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服务下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5%以上。稳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提标至每人每月7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继续实施“心蕊计划”等项目,市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乡镇全覆盖。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有序实施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确保全市达省定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不少于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3所。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增强乡村发展动力
12.提档升级现代农业园区。围绕“六有六强”建设标准,科学制定全市农业园区分布图,明确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严格执行优胜劣汰机制,系统推进龙头企业引进、产业品牌建设、科技示范引领等工作,确保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农业园区达到泰州星级园区标准。优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运营机制,做大做强黄桥蔬菜产业园、滨江水果产业园,推动其他泰州市级农业园区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着力构建“1+2+N”的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格局。
13.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编制出台农业招商考核办法,全年招引1000万元以上农业规模项目35个,亿元以上农业重大项目10个。强化招引后项目梯次建设,洽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实现重大项目建设序时推进。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新增泰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泰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有量达62家,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15%以上。
14.发展农村物流电商产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开展市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成省级农村物流达标县,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冷链物流与农村电子商务深入融合。完善市农副产品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功能,大力建设仓配中心、村级收投服务站,叠加代投服务,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个以上,新建田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2个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对接,释放乡村消费潜力。动态保持市电商中心入驻企业在100家左右,开展针对性、分层次、菜单式电商技能培训1500人次以上,打造农产品电商品牌2家以上、电商特色村3个,确保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不低于29亿元,其中农产品电商销售额不低于6亿元。
15.打造泰兴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区域公用品牌扶持政策,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检,新增省级目录品牌1个以上,擦亮泰兴“农”字招牌。提高农产品按标生产水平,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项。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0个以上,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0%。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
16.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还田利用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治理率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9%以上。有力有序组织养殖企业开展减抗行动,力争全年实施减抗行动的规模养殖场在20%以上。促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生态化改造池塘1068亩。培育扶持秸秆收储利用主体,加强秸秆临时堆放点管理,确保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扶持项目有效运转,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7%以上。开展千村万户百企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建设国家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个,化肥使用量削减0.5%以上。严格落实蔬菜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制度规定,高标准建设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农药使用量削减0.5%以上。稳步推进药肥集中采购统一配供网点建设,提高农膜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确保药肥集中统一配供率8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以上。
17.加速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聚焦粮食生产加工、畜禽养殖加工、果蔬种植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四大产业链补链强链,持续推动联合招商融资、品牌创建运营、综合公共服务、仓储和冷链物流、电商销售体系五大平台建设,创建省级一二三产融合先导区1个。持续推动产镇融合、产村融合发展,力争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引导市场主体与生产基地、农户联动发展,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泰州市级3家。挖掘本地特色文旅资源,举办水果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组织重点旅游企业参加省推介会3场以上,确保全年乡村旅游过夜游客6万人次以上,全市休闲旅游农业综合收入增幅达10%。
四、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18.提升乡村建设规划水平。围绕“一主两副六级多节点”发展总体布局,强化小城镇、中心镇建设,按需有序编制完成10%左右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完善城郊周边产业布局,积极推动“中央厨房+”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照泰州“创成、争创、参创”三级标准,支持引导5个重点中心镇、基础较好的村居发展新业态富民产业,建成一批泰州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推动全市争创泰州市乡村振兴先行市。积极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加快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规范农房审批发证服务,全面完成危房整治任务,推动农村从分散布局向科学合理布局转变。
19.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放大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径美泰兴”农路品牌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公路120公里,新建维修桥梁30座。深入推进天然气“镇村通”工程,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接驳1.5万户,确保75.39%的行政村接通天然气。有序实施灌区节水改造、桥梁新(改)建、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拆建(维修)干河桥梁10座以上,加快河失增压站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增压站建设,提高全市供水水压水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乡村建设管护机制,试点推行城乡一体化管护改革,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显著提升。
20.加快农业农村数字转型。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增5G基站100个。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数字化应用升级,丰富益农信息社服务内容,“农技耘”平台应用覆盖率90%以上,争创泰州市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4家、省级1家。提高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水平,将国家农业园区和姚王智慧渔业园区接入苏农云平台,建设滨江现代农业园区成为以智慧冷链物流体系为特色的标杆性智慧园区,实现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农产品加工等深度整合。
21.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奖补意见,优化筹资筹劳政策,健全“政府投、村居筹、群众捐、社会助”的多元融资机制。高标准落实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力度,推行“四小园”建设试点,新增美丽宜居示范庄台30个,整洁提升示范庄台占比达40%,30%的农户庭院达到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启动泰兴市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2个、泰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3个、美丽宜居乡村30个。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示范推广曲霞“红色物业”新模式,推动管护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不断提高人员待遇和管护水平。
22.突出村容村貌提升重点。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日常管护,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提升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提升,推动农村户厕入院入户,新建改造和改善提升农村户厕6000座,新配建农村公共厕所150座,建成农村户厕改造整村推进村20个。
23.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回头看”,扎实推进幸福河湖、生态河道建设,治理黑臭水体,新增生态河道40公里以上,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45%。以林长制为统领,围绕农田林网、河道绿化等重点,科学造林绿化,新建、完善农田林网4.5万亩,开展庄河绿化600公里、通村路道绿化30公里,修复湿地200亩,自然湿地保护率60%以上,创建绿美村庄31个。持续抓好长江禁捕,健全执法监管网络,严格防范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行为,确保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4.改善农村医疗教育质量。优化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医疗卫生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向乡镇覆盖。有序实施甲级村卫生室建设,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均衡布局。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建成南沙初中综合楼、横垛小学综合楼、南新小学食堂并投用,切实巩固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果。放大教育集团(联盟)办学效应,深入开展名特优教师送教下乡、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活动,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五、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有效保证农村和谐稳定
25.创新乡村善治泰兴路径。持续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推广“泰治理”平台,全面形成事件闭环处置流程,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明确乡村网格化社会治理事项,加强网格长(员)队伍建设,做实警网融合,推进“网格工作站、网格睦邻点、‘平安前哨’工作站”等网格阵地建设,有效提升乡镇综合指挥中心实战能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广建立集矛盾化解、治安防范以及生活家政、医疗健康、养老托幼、自助服务终端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区、便民服务点。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推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微自治”,机动灵活开展服务、治理,争创“一区一品”特色项目。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全市法治村(居)建设,确保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率不低于46%。
26.持续深化农村文明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融媒体中心等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续开展好“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宣传教育、“信仰之光 奋进之路”主题宣教、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抓好集镇管理和村庄环境秩序整治常态化机制建设,省级文明乡镇占比40%以上、市级文明村占比30%以上,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70%以上。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示范家庭等评选活动,每季度举办1次道德讲堂,宣传“好人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阵地,推进文明单位与实践所(站)结对共建,持续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扎实开展文明实践提升行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造示范实践所站120个,建成乡村“复兴少年宫”50个。升级“新风新俗新市民”教育实践品牌,创新开展文明新风“四大行动”,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围绕清明节、中元节、“斋孤”、冬至等时间节点,探索“无烟火祭祀”试点,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提升农家书屋服务效能,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持续深化“书香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惠民演出的数量和质量,推动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品”文化特色。鼓励建设“农耕文化园、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博物馆、乡村记忆馆”等特色文化场馆。继续加强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整改及乱埋乱葬清理工作的督查,扩大节地生态葬项目覆盖面。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农村乱建基督教私设点、乱建庙宇和滥塑宗教造像等情况整治到位。
27.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地区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推动视频监控补盲升级,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泰平安”治安联防。加大对农村地区“盗抢骗、黄赌毒”违法打击力度,提升农村地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推进“六无”村(社区)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确保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新机制,推动“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升级律师参与矛盾调解、化解信访问题的工作平台,打造特色调解品牌,确保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不低于98%、成功率不低于97%。加强初信初访规范办理,落实领导接访等制度,健全“白国龙亲民工作室+”四级工作网络和机制,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化解一批农村地区信访积案。
28.巩固廉洁乡村建设成果。强化“微官微权微腐败”治理,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查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对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29.抓细抓实农村安全生产。深化提升三年专项整治,毫不松懈抓好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建设,推广农机安全“柳堡模式”,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消除渔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保障农村居民出行安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0公里。一着不让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充分释放乡村改革活力
30.优先保证财政支农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的重要领域,预算内资金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绩效为导向调整结构、整合资金,大力扶持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等关键工作。稳步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避免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产生挤出效应。探索发行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
31.创新拓展金融支农方式。继续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改革试点,健全涉农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涉农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对接,常态化推进政银保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机制,畅通涉农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累放额1.2亿元以上。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创新丰富农业保险险种,积极扩大水稻、小麦等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覆盖面,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物化成本向满足种植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转变,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
32.切实保障土地要素供给。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完善各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用地选址,单列不低于当年初次分配新增建设用地的5%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协调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征地的适用范围、利益平衡,构建集体土地批后监管机制,土地补偿资金不足额、农民社会保障和安置人员未落实的地块,一律禁止入市交易。乡镇(街道)入市净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向建设用地所在村倾斜,优先保障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等公益事项。
33.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开展乡村振兴“头雁”和“名师带徒”等活动项目,完善耕读教育体系,吸引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培育一批农民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打造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乡村振兴骨干人才队伍。加大对技术创新等高端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等平台,组织优秀人才到院校进行技术培训,提升乡村人才理论结合实践能力。全面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每个乡镇(街道)安排3名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定期进行业务指导。
34.育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发展,发展优质粮油等特色农业,参与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发展质量,新培育泰兴示范家庭农场30家、泰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推行“种粮一体化”新模式,以“满意苏粮”APP平台建设和两季收购为抓手,帮助种粮农户和企业第一时间掌握产销信息,促进粮食购销企业、米面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深入合作,扩大全市订单农业占比。
35.建立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小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为农服务人才,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多元化为农服务,发展家庭农场联盟,打造为农服务综合体。着重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带动小农户尽快科学参与现代农业,共享发展红利。
36.统筹推进农村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稳慎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力度,扩大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试点范围,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行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全市实现按股分红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比重达25%。探索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公共管理事务职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职能分离,每个乡镇(街道)优选1个经济强村率先试行 “政经分开”。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线上交易”。
七、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37.压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完善市镇两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加强乡镇、村居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培训。鼓励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借鉴吸纳先进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
38.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致富奔小康工程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涉农工作进展情况,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强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政策指导、督查推动等职能,及时分解落实“三农”重点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39.实施抓党建促振兴行动。聚焦“五个基本”,深入推进“红色细胞”工程,健全完善“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的“抓管带”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提级管理乡镇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深入推进“雁阵培育计划”“村干部学历‘8090’计划”,探索实施“定制村干”培育工程,落实村(居)党组织书记“市乡共管”制度,推进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健全“一肩挑”的村(居)“两委”正职监督和运转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巩固提升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党建引领新型村集体经济增收路径,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40.完善乡村振兴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扎根基层、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定期开展乡村振兴实绩水平督查,加强对项目招引、粮食安全、生猪生产、禁渔退捕、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督促落实。按规定程序表彰一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街道),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