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泰兴市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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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编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文号 |
1 | 江苏泰隆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高效节能风机生产线整体搬迁项目 | 2021.7.12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0号 |
2 | 江苏泰隆高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高效节能电机生产线整体搬迁项目 | 2021.7.12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1号 |
3 | 泰兴市神力干冰有限公司 | 食品级干冰项目 | 2021.7.14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2号 |
4 | 泰兴市国宏电梯装饰有限公司 | 不锈钢板、铜板加工项目 | 2021.7.14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3号 |
5 | 泰兴市佐佳建材有限公司 | 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 2021.7.16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4号 |
6 | 江苏建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数控机床生产项目 | 2021.7.16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