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35/2016-320221 分 类 食品药品
发布机构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10-19
文 号 时 效

关于报送2016年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今年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考试及评审工作将于10月份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2.凡符合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我市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对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确认,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从外省、市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取得的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如本人自愿,也可向同级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5.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者之一,经考核合格的,可初定药师(中药师)、药士(中药士)资格:

  ①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药师(中药师)资格。

  ②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药学工作3年以上,可初定药师(中药师)资格。

  ③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不含医药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药士(中药士)资格。

  2.具备下列条件者之一,可申报药师(中药师)评审:

  ①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医药卫生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经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

  ③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经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

  ④取得药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⑤取得从业药师资格的。

  ⑥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已取得其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监督检验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转评同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2.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并取得合格证。

  3.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泰兴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视作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包括网上公需科目的学习。本年度申报人员必须至少完成一门公需科目的学习并取得合格证(可登录“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注册学习,网址:http://txrsks.gov.cn/)。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彩照两张(免冠小二寸)。

  2.“泰兴市申报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份(推荐意见栏盖红印)。

  3.“2016年泰兴市拟晋升药学专业(药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药学相关专业包括医学、生物学、护理学、化学(化工)。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计算机、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件),内容包括六个方面:(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含正式发表的论文);(5)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哪一条;(6)旁证材料见第几册第几页。

  8.近二年单位综合评价表。

  9.任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申报表可在“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也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大庆西路39号四410室)领取,其他相关表格可到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监管板块下载。(网址:http://www.txzj.gov.cn/)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同时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3天公示,出具公示证明,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上述报送材料除1、2、3等项不要求装订外,其它材料依次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要真实,资料要齐全,旁证材料要充分,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要具体,手续要完备,装订要规范。材料袋的封面上要贴上送审材料目录表,并注明送审学科。

  (五)考试时间及复习教材

  泰兴市药学(药品)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定于2016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准考证发放详见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复习指定教材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系列丛书(分为中药和药学两类)。申报中药系列职称使用中药类教材:《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申报药学系列职称使用药学类教材:《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申报的程序、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报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115室(地址:泰兴市文昌中路288号,联系电话:87608831)。

  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工作日下午集中受理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按180元/人收取。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宣传指导,及时公开申报条件和办法,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别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及时参加初级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同时,要坚持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对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失职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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