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市农业融资担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0〕113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泰兴市农业融资担保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全市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农担工作开展,加强工作联动和监督管理。
1.明确全市农担工作政策性目标;
2.审定年度农担工作计划;
3.研究审议全市农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对农担业务风险管控、监督考核情况进行审议;
5.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局长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全面牵头协调本地农担业务发展,响应上级有关要求推进财政扶持政策出台落实,负责对市级农担业务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业融资担保政策宣传推广,围绕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农业发展工作重点,组织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积极筛选并向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名单。
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协调推进银担合作,发挥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强化“三农”金融服务,突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银担合作良好环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加强与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供销合作总社: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积极筛选并向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推荐合作社名单或项目。
市总工会:扎实开展工会创新创业贷款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农业融资担保政策,组织各级工会积极向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筛选并推荐经工会扶持的农业创业企业。
团市委:扎实开展青年创业贷款工作,面向青年广泛宣传农业融资担保政策,组织各乡镇(街道)团委积极筛选并向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推荐涉农产业创业青年名单或项目。
市妇联:扎实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讲支农惠农政策,组织各级妇联积极筛选并向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推荐符合条件、发展态势良好的女性农业项目。
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负责农业担保项目实施,专注支持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农担扶持政策,完成农业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上报。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2.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3.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4.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农业融资担保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农担工作联络员,联络员根据联席会议要求开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各乡镇(街道)建立各自条线的农担工作联络机制,做好本系统内农担工作的信息传递、汇总、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农担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泰兴市农业融资担保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泰兴市农业融资担保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孙天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爱国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顾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汉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肖艳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葛萍 市妇联副主席
李建春 团市委副书记
郭敬峰 市供销总社副主任
季建国 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副行长
张志军 江苏农担泰兴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