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泰兴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1911年)
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二)古墓葬(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1911年)
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三)古建筑(认定年代为1911年及以前)
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当代)
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840年至当代)
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工业、金融商贸(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军事等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等。
(六)其 他
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3张以上的照片(正面、背面、侧面等)、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五、征集方式
请填写《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76436192@qq.com,或邮寄至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511办公室,也可拨打线索征集电话0523-8763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