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35/2022-320670 分 类 产品质量
发布机构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4-24
文 号 时 效

关于开展“医疗计量保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4 15:10 信息来源:泰兴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医疗机构、市计量所:

为强化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法制计量监督,确保医疗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计量保健康”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医疗计量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医疗计量基础性建设,加快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确保在用医疗设备计量量值准确,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全市范围内乡镇医疗机构并对其在用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

三、时间安排及内容

1.自查阶段(2022年4月25日前)。各乡镇医疗机构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整改。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动态维护医疗设备计量管理台账,并已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强制检定;是否依法对国家目录明确的在用医疗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是否对在用非强检医疗计量器具建立管理与检定(校准)制度,并有效纳入本单位的质控体系;是否有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疗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行为;是否建立设备采购验收制度、周期检定制度、使用维护保管制度、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有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现象。

2.监督检查和免费检定阶段(2022年4月26日至7月20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体系;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并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是否建立周期检定、维护、保管、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同时对B超机、X光机、心脑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压计(表)、生化分析仪、人体(婴儿、儿童)秤、戥秤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现场免费检定。

3.整改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7月30日)。对医疗计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回头看”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此次医疗计量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配合做好医用计量器具监管工作。

2.落实责任,规范计量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执行相关计量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医用计量器具台账,逐步推进建立医疗机构的计量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规定,做好医疗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向社会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依法施检,确保工作质量。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医疗卫生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计量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为医疗诊治提供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撑。

附件:1.乡镇医疗机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表

2.乡镇医疗机构计量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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