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关文件的通知》(苏安监办[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调查摸底表格,并将该表格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至市安监局行政许可科(开发区内企业报至市安监局开发区分局)。联系人:翟进军,电话87760153。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调查表。
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zfxxgk.taixing.gov.cn/uploadfile/2013/0408/2013040802570472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