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市集中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全市集中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四项排查”统一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题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用9、10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四项排查”重要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深入、细致、有序、有效地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市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对象和范围
辖区内船舶修造(拆)企业。
三、工作重点
突出抓好危化品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喷涂及油漆作业、焊割及动火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及登高作业、船舶下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危化品储存:有相关安全许可手续;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检测;电器设备、设施完好,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及浓度报警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设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操作规程、“一栏三卡”等齐全并醒目上墙;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巡查记录完整。危化品储存库内不得设立办公场所。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完整、监护人员、消防器材、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设备齐全,有完整的检测检验记录;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在潮湿场所、船舶仓室内电器作业使用安全电压;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喷涂作业:设置警戒区、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设置专门配漆室的油漆储存不得超过1个班用量;有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几个仓室不得共用1个电源开关;通风良好;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焊割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许可,并设置警示标志;含有可燃气体的仓室和隔热舱壁、间架上动火前要进行测爆;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不得曝晒;氧气与乙炔或丙烷气瓶分开存放并保持5m以上间距,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m;气瓶应设防倒装置;焊切使用的胶管完好;电源开关箱、插座、插头、用电设备、电线等完好,接地可靠,有防漏电保安装置,无私拉乱接现象;电焊机外壳保护线接地正确,连接可靠;焊钳夹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起吊作业:起吊设备定期检测;现场作业划分警戒区,有警示标志,设备行走与固定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有指挥和监护人员,并按“十不吊”规定作业;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六)脚手架搭设及登高作业:有搭建方案并进行验收;醒目处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设置围档、盖板和安全网,梯台有安全护栏;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上下交叉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七)船舶下水作业:有下水方案、有安全警示标志;操作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全体员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班组长安全责任落实,实施班前安全交底、班中安全督查、班后安全查巡制度;企业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并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管理;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监控得到落实,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企业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有关乡镇、园区要根据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进度,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并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
(二)排查整改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
企业按要求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有关乡镇、园区要认真组织排查,督办整改,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没有排除的企业,要及时挂牌,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有关乡镇、园区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治理、跟踪督办。要认真搞好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和《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附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监督科,10月上旬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乡镇、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四项排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有关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员。
(二)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有关乡镇、园区要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隐患台帐,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督促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对生产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改,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清理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全程跟踪,务求实效。有关乡镇、园区要对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了解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收集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有关乡镇、园区、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确保全市船舶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安全生产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