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10/2024-00034 分 类 重大决策与公开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4-02
文 号 时 效

关于疏导2024年二季度泰兴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4-04-02 15:23 信息来源: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根据国家及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合理疏导2024年二季度泰兴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拟定方案如下

一、2023年冬供期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

2023年冬供期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4.59元/立方米,优惠幅度不限。

二、价格调整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

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合理疏导2022年非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泰发改〔2022〕59号)

三、2024二季度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方案

当前,城燃企业与中石油合同尚未签订,为缓解上下游矛盾,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参考以前价格水平,拟定2024年二季度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5元/立方米(其中采购价格3.27元/立方米、配气价格0.78元/立方米),优惠幅度不限。

四、相关配套措施

1.继续实施天然气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办法,对天然气大用户给予价格优惠,按照《关于实施我市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的指导意见》(泰价〔2018〕38号)执行。

2.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多气源、多途径采购,确保我市生活、生产用气供应充足。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加强宣传解释,确保平稳实施。

3。对预测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的差异部分,根据偏差校核机制,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

五、执行时间

本价格拟从2024年4月1日的用气量执行。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拟调整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反馈给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监测监审科。(电话:87631605,电子邮箱:641381650@qq.com)。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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