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310700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12-16
文 号 时 效

关于《泰兴市城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补贴实施细则》的起草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4-12-23 14:19 信息来源: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现将《泰兴市城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2023年12月27日,我市出台了《泰兴市公共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提出在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除险修复工作,并对完成隐患除险的电梯按照性质不同给与相应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研究制定。2024年市政府将城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与除险修复列入了民生实事项目,年内计划完成397台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除险工作,目前,相关安全评估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组织开展除险修理工作。在此期间,市场监管局会同住建局、财政局以及三个街道结合评估结果、不同小区状况特点和市政府财力情况,起草了与上述《实施意见》相配套的评估与维修补贴实施细则,为下一步规范组织修理除险和补贴发放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细则》起草的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公共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3年-2025年)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61 号)等文件,并结合我市电梯安全管理与技术评估的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三、《实施细则》起草的过程

2023年5月,我局与市住建局共同组成《细则》起草工作组,结合前期经公示列入今年估计与修复电梯的遴选情况,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企业、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座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泰兴市城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从7月起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针对征集意见情况,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以及城区三个街道召开修改讨论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四轮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经公平竞争审核和合法性审查,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由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四个部分组成。

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市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姚王街道行政区域内纳入市政府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除险项目的住宅电梯。

2.基本原则。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引导”工作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贴”的鼓励性筹资办法。

3.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市场监管、住建局、财政局和各街道在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与维修补贴实施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4.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电梯对象的遴选、安全评估的实施、组织维修的程序、维修补贴的申请等四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一是对补贴对象的遴选进行了规定;二是对组织维修的程序从六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对不同性质住宅的补贴比例和控制性限额进行了明确(拆迁安置房或保障性住房给予维修费用总额90%的补贴,单台电梯补贴上限不超过3万元;商品房住宅给予维修费用总额40%的补贴,单台补贴上限不超过1.5万元,年度补贴总额度与年初项目预算匹配)。四是对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和使用的流程进行了规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