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80/2024-0085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7-22
文 号 时 效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4 17:22 信息来源:泰兴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小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泰州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市2024年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应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7—8月)

1.各学校按照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泰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泰教电〔2020〕3号)、《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泰教电〔2020〕4号)等文件要求,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

2.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学校将《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1)报市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应用部。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8—9月)

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现场检查。

(三)整改阶段(2024年9月)

各学校收到现场检查书面整改通知书后,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将《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市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应用部。

(四)回头看阶段(2024年10—12月)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市教育局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请各中小学校按时间节点将相关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教育局910室,相关电子版(含报告Word版、PDF扫描版)发送至2402472975@qq.com邮箱联系人:戴静,电话:87728197

 

附件:1.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2.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模板)

 

 

泰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

附件2: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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