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0523—87760370。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工作中把信息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运行。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并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明确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本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等。2018年,我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增强意识提升能力。通过定期总结、学习交流和组织培训等形式,增强全局主动公开、自觉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工作。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功能,完善新闻发言人和定期向社会通报情况等制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