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2-07277 分 类 环境质量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6-05
文 号 时 效

2021年泰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2-06-05 16:13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1年泰兴市环境状况公报》。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局长郑逸新

二〇二二年六月五日

综 述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水环境状况

一、饮用水源

我市实行泰州市区域联合供水,水源地为长江干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正水源地。根据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2021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21年我市两泰官河苏余应急备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地表水

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较2020年有所改善。2021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8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均为100%;市级以上考核断面(1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均为100%,比2020年提升9.1个百分点;乡镇以上考核断面(4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均为76.1%。

(一)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

古马干河马甸闸西断面为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2021年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与2020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二)省考核断面

我市共设置7个省考核断面,分别为如泰运河冷库码头和砂石场、靖泰界河毗芦大桥、西姜黄河姜十线大桥、天星港天星桥、东姜黄河中桥、焦土港沿江大道,其中后四个断面为“十四五”新增断面。2021年,7个断面全年平均水质均为Ⅲ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与2021年相比,冷库码头、砂石场、毗芦大桥3个断面水质类别无变化。

羌溪河大庆桥断面为省级城市水环境考核断面。2021年,大庆桥断面全年平均水质为Ⅳ类水质,不能满足考核目标要求,与2020年相比,该断面水质类别无变化,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

(三)泰州市考核断面

我市共设置6个泰州市级考核断面,分别为长江过船码头、东姜黄河北关桥、靖泰界河广陵大桥、焦土港张桥大桥、宣堡港宣堡大桥、西姜黄河霍庄桥。2021年,过船码头为Ⅱ类水质,张桥大桥、宣堡大桥、霍庄桥、广陵大桥、北关桥5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与2020年相比,6个断面水质类别均无变化。

三、地下水

全市共设置18眼地下水监测井点,其中承压层7眼、潜水层11眼。

2021年,18眼监测井点中16眼水井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2眼水井水质为V类,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群等。与2020年相比,各眼水井水质类别均无变化。

环境空气状况

一、城区环境空气

2021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20年相比有所改善,优良天数为293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3%,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1个百分点。

2021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降低了8.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降低了5.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与2020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降低了3.6%;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比2020年降低了15.4%;臭氧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上升了3.9%。

二、酸雨

2021年,全市降水总量为998.1毫米,降水pH年均值为6.10,pH年均值比2020年上升0.02,全年未出现酸雨,我市为非酸雨区。

三、降尘

2021年,我市城区降尘量为3.1吨/平方公里·月,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与2020年相比,降尘量降低了1.0吨/平方公里·月。

声环境状况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21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与2020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0.2分贝。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1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4分贝,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1.4分贝。各干道等效声级在58.6-70.0分贝之间。

三、功能区噪声

全市功能区定点噪声监测点位7个,其中1类功能区3个,2类功能区1个,3类功能区1个,4类功能区2个;2021年,我市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1.0分贝、55.0分贝、57.8分贝、63.1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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