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352/2022-00034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1-05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16:50 信息来源:泰兴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兴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下载。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泰州市政府2021年度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和《泰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和纪委监委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是强管理,落实责任。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2021年通过学习强国、主流媒体报刊等多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近100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7条。

三是强透明,拓宽渠道。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做好权力清单调整工作,确保权力清单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公开《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泰兴市司法局涉企奖补政策清理结果》等法文件。依法对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府文件进行审查,2021年全年政府部门单位政府文件进行审查43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7份,确保政府文件能及时合法的公开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5

9

27

12

83

0

0

2

18

20

15

0

0

11

2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正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得进行,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市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人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识不到位,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因部门机构调整,法律法规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更新。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村居)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2022年,我局将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2022年我局将紧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拓宽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行法律服务为民措施

  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兴市司法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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