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352/2021-00035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1-05
文 号 时 效

2020年泰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5 08:13 信息来源:司法局 访问次数: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泰州市政府2020年度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和《泰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孔

兵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拓宽渠道,及时公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江苏省泰兴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法律援助QQ群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0

53

 4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406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1

2

0

4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正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得进行,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市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人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识不到位,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因部门机构调整,法律法规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更新。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村居)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2021年,我局将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2021年我局将紧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拓宽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行法律服务为民措施

  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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