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编办发〔2021〕43号文件内容,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增设内设机构情况如下:
(一)黄桥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1.监管一科: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广告、知识产权、计量、认证等日常监管相关工作;承办分局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档案管理、日常内务等工作。
2.监管二科: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事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
3.监管三科:负责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分布和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开展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监管四科:负责处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查处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城南分局、城中分局、城北分局、古溪分局、广陵分局、河失分局、虹桥分局、开发区分局,均设3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1.监管一科: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事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承办分局日常内务、场所设施、装备设备、后勤事务、汇总上报等工作。
2.监管二科: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事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
负责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分布和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开展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广告、知识产权、计量、认证等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3.监管三科:负责处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查处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宣堡分局、新街分局,均设2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1.监管一科: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事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处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承办分局日常内务、场所设施、装备设备、后勤事务、汇总上报等工作。
2.监管二科:负责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分布和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开展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广告、知识产权、计量、认证等日常监管相关工作;查处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