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泰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社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直接负责我社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科室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 2.加强政务公开常态化透明化。以“服务三农,政务惠农”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群众监督。按程序公开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和解读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群众阅读更加便捷直观。 3.加强政务公开高效化便捷化。充分发挥政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及发布传我社工作重要动态。针对我社在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农村电商、推进绿色生态服务、健全基层组织、抓实安全生产、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等重点工作中决策部署和经验做法及时公开,让老百姓了解供销社工作、参与供销社建设,进一步筑牢群众基础。切实加强网站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社网站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社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为:一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公布;二是通过我社公示栏方式公布;三是通过上级总社的官网、官微、简报,以及泰州、泰兴两级党报党刊等途径公布。 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余条,其中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供销总社工作专栏公开信息60条,其中,机构概况5条、法规公文19条、规划计划2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其他3条、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工作;加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工作;开展信息公开互动,做好网上咨询、热线咨询等工作,确保后台信息更新及时、保障有力;强化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指导监督。加强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