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兴市长征中路16号,邮编:225400,电话:0523—87633437,电子邮箱:2006txgxs@163.com。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按照市里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我社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办公室作为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局面。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科室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
2.围绕群众关切,做到政务公开常态化透明化。以“服务便民,政务惠民”为出发点,制定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群众监督。按程序公开了农村电子商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解读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群众阅读更加便捷直观。同时,认真做好咨询答疑工作,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咨询等工作均能做到及时办理,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3.注重平台建设,力促政务公开高效化便捷化。充分发挥政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传供销社工作重要动态。针对我社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中决策部署和经验做法及时公开,让老百姓了解供销社工作、参与供销社建设,进一步筑牢群众基础。定期组织对我社政务公开的各项指标进行梳理更新,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社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条例》培训工作;加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工作;开展信息公开互动,做好网上咨询、热线咨询等工作,确保后台信息更新及时、保障有力;强化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