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泰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兴市发改委办公室,电话:0523-87633630。
一、概述
2018年,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公开内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设立工作机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核把关,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修改制定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用制度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和高效开展。
(三)拓展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紧紧围绕我委工作任务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促进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审查并重,对专业性强政策信息设置专题解读。今年我委及时公布了泰兴市“十三五”规划解读、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展等情况,扩大了民众关心的价格收费、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立项批复等公文的公开力度。突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兼顾全委常规工作宣传,主次分明,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宣传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全年发文数560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类信息227条;机构、人事类信息6条;重点工作进展类信息6条;工作计划、总结、规划类信息26条;重大项目信息类14条;财政信息7条;重点领域(价格收费)信息27条,公开其他类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1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1件当面提交,21件通过信函提交,均已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网。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拆迁地块所涉立项批文、可研报告批复类信息,部分涉及投资信息核实、价格收费、国民经济计划等。
33件申请中,予以公开的15件,占总数的45.5%;无法提供的13件,占总数的39.4%;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2.1%;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3%。
四、咨询情况
2018年度我委共收到市民通过网站、电话咨询58次,咨询内容主要围绕常泰过江通道、北沿江高铁、光伏发电、特色小镇、万达广场、吾悦广场、重大项目投资咨询等事关泰兴发展、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均及时给予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我委共收到1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卢金国),已办理答复。无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改进和提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整改措施:一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发展改革工作宣传力度,让公众充分了解发展改革部门工作的内容和职责,及时、方便获取发展改革工作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能力,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完成。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照考核标准,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本委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