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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宣传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5 17:40 信息来源:泰兴市姚王街道 访问次数: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居民医保的资助待遇?

答:目前我市符合资助参保的各类困难对象近4万名,资助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具体对象包括以下14种:

  其中,部分资助待遇标准为成年人个人缴纳100 元/人、学生儿童50元/人,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资助。

新生儿如何参加基本医保?何时享受待遇?

答: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保”—>“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按照新生儿参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到账,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涉及跨年度且不超过3个月的,足额缴纳2个年度的参保费用到账后,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生儿未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将产生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例如:1.新生儿2025年5月1日出生,三个月内参保并缴纳2025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则2025年5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新生儿2025年12月1日出生,2026年1月15日办理参保登记,缴纳2025年及2026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到账后,从2025年12月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中的学生原来参加的居民医保,毕业后在泰兴就业,转职工医保多久能享受待遇?原来的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折算累计吗?

答:劳动年龄段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因为就业等原因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或者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的,均可以办理转保手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业后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办理转换手续时向前计算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年(含2年)以上的,且距末次待遇享受期结束不超过3个月,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否则将有2个月待遇等待期。举个例子:2023年、2024年、2025年均参加居民医保,2025年10月7日参加职工医保并缴费到账,那么10月8日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仅参加过2025年的居民医保,2025年10月7日参加职工医保并缴费到账,那么12月1日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医保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可将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折算成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折算办法为:自2018年(含)开始计算,按照每参加1年居民医保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以学生儿童身份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不可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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