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第十四批15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兴市延令街道通江路扬子江高级中学食堂污水直排校区北侧河道内,河道两侧绿化植被遭严重破坏。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兴市教育局
三、整改措施
1.延令街道办事处加强徐垈支沟管护,定期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
2.扬子江中学编制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并实施到位;同时封堵徐垈支沟2个污水直排口;
3.泰兴市住建局根据2024年市民生工程计划,实施扬子江中学东侧兴达小区改造,建成小区污水支管网,并与通江路污水主管网联通;
4.泰兴市住建局配合扬子江中学将污水管道与兴达小区污水支管网联通,并领取排水许可证。
四、完成时限
2025年3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延令街道办事处常态化实施徐垈支沟水面漂浮物清理;
2.扬子江中学编制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并于2024年8月底实施到位;同时封堵了徐垈支沟2个污水直排口;
3.泰兴市住建局于2025年3月底前实施了扬子江中学东侧兴达小区改造工程,建成了小区污水支管网,并与通江路污水主管网联通;
4.泰兴市住建局配合扬子江中学于2025年3月底前将污水管道与兴达小区污水支管网联通,并领取排水许可证。
如对该信访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9日)向市教育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校建中心):0523-87728138
电子邮箱(市教育局校建中心):xgb7728138@163.com
泰兴市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