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0200017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投诉人反映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乡殷王村村里的耕地被建设成森林公园,未向村民公开土地手续,老百姓不知情,诉求公开耕地使用手续。
一、整改实施主体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整改措施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工作。
2.所有村民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租赁委托书。
四、完成时限
2025年4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已围绕群众诉求,对群众做好了政策解释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2.所有村民户已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租赁委托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634504
电子邮箱:2972145166@qq.com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