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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09:43 访问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

《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

1

《调整泰兴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8月

2

《泰兴市加强和改进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

3

《泰兴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2035)》

市城管局

2025年5月

4

《泰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修编)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

5

《延令街道祥泰社区区划调整》

延令街道

2025年12月

6

《延令街道润泰社区区划调整》

延令街道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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