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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4-01 16:44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国家政策调整及我市工作实际情况,泰兴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意见》等10件市政府文件。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0件)

 

序号

 

责任单位

1

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意见

泰政发〔200871

市发改委

2

泰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试行)

泰政规〔20104

市司法局

3

泰兴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

泰政规〔20133

市司法局

4

市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泰政发〔201463

市住建局

5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奖励政策的通知

泰政发〔202312

市住建局

6

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泰政规〔20121

市住建局

7

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办法

泰政办发〔202128

市住建局

8

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办法

泰政办发〔2012154

市住建局

9

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细则

泰政办发〔201875

市住建局

1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用地规划和出让条款进一步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指标的通知

泰政发〔20192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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