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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D3JS202411090045号)

发布日期:2025-09-17 14:50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090045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兴普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无证排污,没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2.批建不符,实际生产工艺、产品、设备设施型号数量与环评批复不符。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该公司1100kg大规模药用多肽类原料药项目(一期)污染防治工艺、工段、设施与环评有少许变化,编制变动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

2.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1100kg大规模药用多肽类原料药项目(一期)污染防治工艺、工段、设施与环评有少许变化,已作变动分析,并经专家评审。

2.该公司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0962022

电子邮箱:txsswjbgs@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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