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090045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兴普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无证排污,没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2.批建不符,实际生产工艺、产品、设备设施型号数量与环评批复不符。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该公司1100kg大规模药用多肽类原料药项目(一期)污染防治工艺、工段、设施与环评有少许变化,编制变动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
2.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1100kg大规模药用多肽类原料药项目(一期)污染防治工艺、工段、设施与环评有少许变化,已作变动分析,并经专家评审。
2.该公司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0962022
电子邮箱:txsswjbgs@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