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度)

发布日期:2025-11-26 10:24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20251029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世杰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全国、全省秋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粮食收购的重要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坚决守牢稳的底线。2.持续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积极提供清理、烘干、储存等便民服务。3.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全过程管控,严厉查处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会议听取了市党政督查室关于2025年度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紧扣序时节点、强化施工组织,严格安全和质量全过程管控,全力以赴抓好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动靠前、倾听民意,积极谋划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关于签订泰旬2025年度对口协作框架协议和安排援陕项目扶持资金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泰兴市城区物业管理联合执法进小区实施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新增红星中沟桥下穿通道工程为2025年惠民城建计划A1类项目的建议。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延令街道原新区幼儿园资产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可研和两评一案变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泰兴市沿江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之双水滨河子项20232024年度运营期政府付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泰兴经济开发区,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内容和范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出的关于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改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城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出的关于路灯照明管护一体化改革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城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提出的《关于强化重点场所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会后,由市安委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安委办要牵头住建、消防、供电等部门,强化业务指导,从严现场验收,确保重点场所专项治理对标达标;要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适时组织重点场所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提出的关于发放2024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安委办会同财政局,按程序做好奖励资金发放。

会议要求,市安委办要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激励作用,推动各方主动担当履职。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实施七圩港流域水质提升工程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数据局提出的《泰兴市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会后,由市数据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建设计划》规范执行,严禁未批先建,严防形象工程,杜绝铺张浪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监管,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数据局要牵头做好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监管,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项目建得好、用得了、见效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广陵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关于常泰长江大桥泰兴进出口区域配套建设公安技防设施和警务方舱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公安局会同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济川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块房屋搬迁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滨江镇,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解决工业用地和五未土地调查及系统开发建设经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数据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继续开展全市农房确权和日常登记工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关于2026-2027年度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其提出的资金需求安排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教育系统部分单位新增支出预算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泰兴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二批)》。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黄桥镇、济川街道,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事前指导、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严格准入审查,明确工艺限制,强化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督促指导各相关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小作坊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违规线索,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关于对人民医院补充现金流动性及延续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财政局、人民医院,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交通产业集团提出的关于拨付城区道路泊位相关费用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产业集团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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