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4-10-14 15:35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4921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试行)》。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清单》提出的具体要求,划出红线、列明清单,以实际行动为基层松绑减负。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研究,全面深刻把握,充分认识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结合泰兴实际,科学制定目标,系统研究制定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合理确定十五五碳排放目标和重点任务,鼓励引导重点行业、企业主动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会议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消防三个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1.化工和危化品治理方面,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重点关注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老旧装置以及危化品运输等关键环节,坚决守牢安全底线。2.高层建筑消防治理方面,要强化协同、提质提效,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电动自行车治理方面,要深入摸排、严格管控,持续抓好销售、维修、回收网点的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

会议听取了市党政督查室关于2024年度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紧扣序时节点,强化施工组织,严格安全和质量全过程管控,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与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开展战略合作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部分资产处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数据局提出的2025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会后,由市数据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及时做好项目发布,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1.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执行。市数据局严格控制2025年度信息化项目数量,严禁未批先建。2.市财政局要做好后续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监管。3.市数据局要牵头做好已投入使用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未达标的项目后续不再安排运维或升级改造费用。

会议原则同意市数据局提出的《泰兴市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管理制度》。会后,由市数据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泰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版)》。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系统学习,严格对照预案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会议原则同意市医保局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调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医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市商务局提出的《泰兴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会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24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金发放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将长征路(国庆路至大庆路)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纳入2024年惠民城建计划A道路桥梁改造建设类项目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新增购房补贴预算资金1300万元的有关事项。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推广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其提出的关于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资金补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经济开发区提出的关于调整江苏润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办),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明确,襟江投资所持润江农业100%股权,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转给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股权划转后,由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资控股。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办提出的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安委办会同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重点乡镇财政安全运行提级管理办法》。会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的若干措施》。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市场监管局人员经费缺口补助、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驾驶员和临时人员考核奖、大案要案项目经费、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专项工作经费、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工作经费、援陕项目扶持资金、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费及质控费用、市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费用、幼儿园经费补助等12个项目新增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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