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4-11-07 09:07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刘文荣市长于20241018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以下事项: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会议要求:1.认真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认真对照《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禁业制度,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2.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市场化收购主渠道作用,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促进农民分享粮食产业链增值收益。3.加强监督检查。统筹运用各方监管力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名校优生党政青年人才薪酬待遇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明确:1.2024年度选聘的名校优生党青在三年聘期内实行年薪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符合招聘要求的最高学历)年薪分别为30万元、35万元、40万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医保费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名校优生党青工资关系由所在单位按实列支。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15万元、20万元、30万元。2.“名校优生党青年薪包括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基本报酬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考核报酬根据岗位履职情况,按规定比例考核发放。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奖励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全市十佳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建议方案。会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泰兴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关于增加兆丰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倾倒一般固废污泥处置费用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设区市母基金配套出资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泰兴市城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补贴实施细则》。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关于增加羌溪花苑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和除险经费项目的建议。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局、延令街道,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高新区提出的关于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三次政府付费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高新区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泰兴高新区提出的关于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总部经济子项概算调整完善、学校子项及智慧城市补充完善概算的建议方案。会后,由泰兴高新区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会议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国资办)提出的关于市富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调整的建议方案。会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产集团,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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